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醫(yī)療保障局:
根據(jù)《江門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21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中央補助資金的通知》(江財社〔2021〕182號),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現(xiàn)下達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詳見附件1,項目代碼:Z165110060007)。該項資金請分別列入2021年度“21O1201財政對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和“21O1202財政對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一般公共預算科目。
二、江門市財政局按粵財社〔2021〕302號文件的要求已于2021年12月28日將2021年2月6日-6月30日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撥付至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
三、請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對照本次下達的績效目標(附件2)做好績效運行監(jiān)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xiàn),財政資金發(fā)揮預期效益。
附件:1.2021年2月6日-6月30日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中央補助資金表
2.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財政補助資金績效目標表
鶴山市財政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