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運輸局、市地方公路水運服務中心:
為加快預算執(zhí)行進度,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第一批,以獎代補部分)的通知》(粵財綜〔2023〕75號),現下達2024年車購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第一批,以獎代補部分)合計850.1萬元(其中市交通運輸局111.1萬元、市地方公路水運服務中心739萬元)(詳見附件)。此項資金收入列2024年度“1100253交通運輸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4年度“2140104公路建設”科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嚴格按照《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fā)〈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21〕50號)和《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十四五”時期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以獎代補”支持普通省道和農村公路實施方案的通知》(粵交規(guī)〔2022〕343號)等文件要求,科學管理和使用資金,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現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
二、請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對照本次下達的績效目標(詳見附件)做好績效運行監(jiān)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財政資金發(fā)揮預期效益。
附件: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第一批,以獎代補部分)的通知(粵財綜〔2023〕75號)
鶴山市財政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