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現(xiàn)公布鶴山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六部分組成,內容涵蓋鶴山市司法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一、總體情況
2020年,鶴山市司法局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上級關于信息公開的規(guī)定,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公開有關法治建設、司法行政工作動態(tài)和其他重要工作部署等方面的信息,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jiān)督權。
一是健全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嚴格執(zhí)行信息發(fā)布審核制度,擬公開政府信息需依次經股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核,局辦公室校核后,呈股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分管保密工作領導審批,由局主要負責同志簽發(fā)。壓實股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作為政府信息核批直接責任人責任,嚴格按照流程做好公開信息簽批工作,確保公開信息準確無誤。
二是加強司法行政信息主動公開。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司法局通過鶴山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tǒng)公開信息115條,含工作動態(tài)類信息87條,部門文件類信息14條,組織機構、行政執(zhí)法、部門預決算等其他信息14條,公眾可通過鶴山政府網(wǎng)司法局部門頁面(http://m.hayleyrahl.com/gzjg/sfbm/hsssfj/)查閱并全文檢索市司法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市司法局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處:一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制度的學習宣傳、執(zhí)行力度有待加強;二是政府公開信息的范圍有待擴展、部分欄目更新頻率有待提高;三是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業(yè)務水平有待提高。
2021年,市司法局將從以下兩方面抓好落實:一是深入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提升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能力水平和專業(yè)素養(yǎng);二是不斷擴大司法行政政務信息公開范圍,廣泛宣傳司法行政工作業(yè)務信息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不斷提升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影響力。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