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鶴山市水務局概況
一、 部門主要職能
二、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鶴山市水務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鶴山市水務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鶴山市水務局概況
部門職責
鶴山市水務局是主管全市水務工作的職能部門,屬于縣級行政單位,執(zhí)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主要職責:
1、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水行政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研究起草水行政地方性規(guī)定和有關政策并組織實施。
2、統(tǒng)籌全市水務建設和管理,組織編制本市水務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及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本市國民經濟總體規(guī)劃、城市規(guī)劃及重大建設項目中有關水務論證工作。
3、負責本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統(tǒng)一管理。
4、制定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調度方案,并監(jiān)督實施;組織水源監(jiān)測、水環(huán)境調查評價,發(fā)布全市水資源公報;歸口管理計劃用水、節(jié)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水功能區(qū)劃分和限制排污總量建議;對水資源保護實施監(jiān)督管理。
5、組織實施和指導水政監(jiān)察和水行政執(zhí)法,查處違法行為,協(xié)調仲裁部門間和各鎮(zhèn)(街)間的水事糾紛,負責組織和協(xié)調涉水突發(fā)事件的應急處理。
6、組織實施和指導水務設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線和管理與保護,負責江河河口、灘涂的綜合治理和開發(fā)、利用,負責本市范圍內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實施河道占用許可制度。
7、負責制定水土保持的措施,組織、指導水土流失的監(jiān)測和綜合防治,組織實施水土保持項目核準制度。
8、負責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jiān)督,組織實施水庫安全調度、水庫控制運用計劃核準制度。
9、主管本市水務和涉水工程建設的監(jiān)督管理,負責本市水務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監(jiān)督,負責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區(qū)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設和運行管理。
10、指導各鎮(zhèn)(街)水務工作,組織、協(xié)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按規(guī)定開展水能資源開發(fā)調查和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fā)工作,對水利和小水電工程進行行業(yè)管理,組織建設和管理大中型水利工程,組織協(xié)調機電排灌工程和農村小水電、電氣化建設和小水電代燃工作,指導水務隊伍建設,管理直屬單位。
11、承擔水務系統(tǒng)的科技、教育和技術合作交流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技術質量標準和規(guī)程、規(guī)范,承擔水庫移民安置工作。
12、承擔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和水庫移民安置工作。
13、負責全市供水、用水、節(jié)水、排水、污水處理等行業(yè)管理工作,編制本市供水、排水規(guī)劃,年度工程建設計劃等。
14、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水利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決算為匯總預算,包括:鶴山市水務局本級預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5個下屬單位決算。下屬單位具體包括:鶴山市水政監(jiān)察大隊、鶴山市機電排灌管理站、鶴山市水利工程項目管理所、鶴山市西江大堤管理所、鶴山市沙坪河水利樞紐管理中心。
(二)本部門機構設置、人員構成情況
1、鶴山市水務局共有行政編制29人,實有人數(shù)29人,離退休人數(shù)23人。
2、鶴山市水政監(jiān)察大隊共有參公管理事業(yè)編制10人,實有人數(shù)10人,退休人數(shù)1人。
3、鶴山市機電排灌管理站共有事業(yè)編制8人,實有8人,退休人員2人。
4、鶴山市沙坪河水利樞紐管理中心共有事業(yè)編制30人,實有26人,退休9人。
5、鶴山市西江大堤管理所共有事業(yè)編制12人,實有11人,退休7人。
6、鶴山市水利工程項目管理所共有編制3人,實有2人。
第二部分 鶴山市水務局2015年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鶴山市水務局2015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鶴山市水務局2015年度總收入3149.3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649.38萬元,比2014年決算數(shù)減少2382.94萬元,下降75.66%。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減少等。上級補助收入500萬元,2014年決算數(shù)為0,增長100%。。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鶴山市水務局2015年總支出3149.38萬元,其中本年支出3149.38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44.07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行政事業(yè)離退休支出 ,比2014年決算數(shù)增加4.48萬元,減少3.11%。主要原因是退休工資減少。
2.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5.85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醫(yī)療保險及計劃生育獎勵支出,比2014年決算數(shù)減少0.63萬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
3.教育支出5.15萬元,主要支出教育支出,2014年決算數(shù)為0,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增加。
4.農林水支出2425.96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水政運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水利行業(yè)業(yè)務管理、水利工程建設、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水利前期工作、水資源節(jié)約管理與保護、防汛、農田水利、水資源費安排的支出、農村人畜飲水、其他水利支出,比2014年決算數(shù)減少2890.7萬元,下降119.16%。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的減少。
6.住房保障支出48.35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住房保障支出,比2014年決算數(shù)增加6.46萬元,增長13.36%。主要原因是繳存工資增加。
二、2015年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鶴山市水務局2015年本年收入合計3149.38萬元。
(一)財政撥款收入2649.38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84.12%;上級補助收入500萬元,占本年收入合計的15.88%。其中:
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44.07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行政事業(yè)離退休支出 ,比2014年決算數(shù)增加4.48萬元,減少3.11%。主要原因是退休工資減少。
2.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5.85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醫(yī)療保險及計劃生育獎勵支出,比2014年決算數(shù)減少0.63萬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
3.教育支出5.15萬元,主要支出教育支出,2014年決算數(shù)為0,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增加。
4.農林水支出2425.96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水政運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水利行業(yè)業(yè)務管理、水利工程建設、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水利前期工作、水資源節(jié)約管理與保護、防汛、農田水利、水資源費安排的支出、農村人畜飲水、其他水利支出,比2014年決算數(shù)減少2890.7萬元,下降119.16%。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的減少。
6.住房保障支出48.35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住房保障支出,比2014年決算數(shù)增加6.46萬元,增長13.36%。主要原因是繳存工資增加。
(二)上級補助收入500萬元。
(三)事業(yè)收入0萬元。
(四)經營收入0萬元。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六)其他收入0萬元。
三、2015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鶴山市水務局2015年支出決算3149.3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支出2649.08萬元;上級補助收入500萬元。包括:
基本支出700.72萬元,占26.45%,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97.03萬元,占56.66%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15.57萬元,占30.76%;商品和服務支出88.12萬元,占12.58%。
(二)項目支出1948.6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61.87%。其中:農林水支出1948.66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水利行業(yè)業(yè)務管理137.79萬元,水利工程建設324.14萬元,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支出657.22萬元,水利前期工作2萬元,水資源節(jié)約管理與保護80萬元,防汛231.48萬元,農田水利263.11萬元,水資源費安排的支出136.5萬元,農村人畜飲水108.92萬元,其他水利支出7.5萬元。
(三)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四)經營支出0萬元。
(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四、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鶴山市水務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2649.3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649.38萬元,比2014年決算數(shù)減少2382.94萬元,下降75.66%。;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減少等。
(二)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鶴山市水務局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2649.3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649.38萬元,比2014年決算數(shù)減少2382.94萬元,下降75.66%。;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減少等。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鶴山市水務局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649.3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84.12%。比2014年決算數(shù)減少2382.94萬元,下降75.6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構成情況
鶴山市水務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主要用于以方面:教育支出5.15萬元,占0.2%;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44.07萬元,占5.44%;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5.85萬元,占0.98%;農林水支出2425.96萬元,占91.56%;住房保障支出48.35萬元,占1.82%。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的具體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44.07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行政事業(yè)離退休支出 ,比2014年決算數(shù)增加4.48萬元,減少3.11%。主要原因是退休工資減少。
2.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5.85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醫(yī)療保險及計劃生育獎勵支出,比2014年決算數(shù)減少0.63萬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
3.教育支出5.15萬元,主要支出教育支出,2014年決算數(shù)為0,增長100%。主要原因是教育支出增加。
4.農林水支出2425.96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水政運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水利行業(yè)業(yè)務管理、水利工程建設、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水利前期工作、水資源節(jié)約管理與保護、防汛、農田水利、水資源費安排的支出、農村人畜飲水、其他水利支出,比2014年決算數(shù)減少2890.7萬元,下降119.16%。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的減少。
6.住房保障支出48.35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是住房保障支出,比2014年決算數(shù)增加6.46萬元,增長13.36%。主要原因是繳存工資增加。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鶴山市水務局201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00.72萬元,其中:
(一)工資福利支出397.0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56.66%。主要包括基本工資264.14萬元,津貼補貼34.54萬元,獎金33.43萬元,伙食補助費0.2萬元,社會保障繳費61.13萬元。
(二)商品和服務支出88.12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2.58%。主要包括辦公費5.65萬元,咨詢費1.1萬元,手續(xù)費0.08萬元,水費0.71萬元,郵電費19.79萬元,物業(yè)管理費4.42萬元,差旅費1.07萬元,會議費0.97萬元,公務接待費21.98萬元,勞務費4.2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3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28萬元。
(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15.57萬元,占基本支出的30.76%。主要包括離休費7.08萬元,退休費137.22萬元,撫恤金13.31萬元,救濟費1.07萬元,醫(yī)療費1.19萬元,獎勵金65.71萬元,住房公積金48.35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96萬元。
七、2015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鶴山市水務局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支出共32.46萬元,完成預算數(shù)38.8萬元的83.66%。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費11.32萬元。比上年減少3.43萬元,主要是用于一般公務用車的燃料費、維修費、過橋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原因:嚴格執(zhí)行車輛使用管理制度,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減少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
3.公務接待費支出21.14萬元,比上年減少2.91萬元,2015年發(fā)生國內接待158次,接待人數(shù)共3420人,主要用于公務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各部門業(yè)務交流支出。公務接待費增減變化原因: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央“八大規(guī)定”,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標準,做好厲行節(jié)約,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 。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決算88.1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5.65萬元,咨詢費1.1萬元,手續(xù)費0.08萬元,水費0.71萬元,郵電費19.79萬元,物業(yè)管理費4.42萬元,差旅費1.07萬元,會議費0.97萬元,公務接待費21.98萬元,勞務費4.2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1.3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28萬元。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5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283.99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6.79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277.2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體情況為:本部門共有車輛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有一輛已移交市公務用車運行平臺使用);一般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1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2015年,本部門沒有績效項目標管理的項目。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
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
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經
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yè)收入”、“經
營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guī)定用途繼續(xù)使用的資金和支出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變化、計劃調整等因素影響工作終止,當年剩余的資金。
七、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八、“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