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鶴山市文化館部門預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 鶴山市文化館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七、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八、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一、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鶴山市文化館概況
一、主要職責
鶴山市文化館是為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而設立的公益一類文化事業(yè)機構,是國家公共文化設施的組成部分,是我國特有的公共文化藝術活動場所,在人民群眾生活中一直發(fā)揮著積極和顯著的作用。其主要職能為:社會宣傳教育、公益文化服務、文化藝術普及、組織輔導群眾文化藝術(娛樂)活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等。
二、機構設置
鶴山市文化館部門預算只有本單位,沒有下屬單位。為明確各部門職責,更趨于管理,部門設置如下:辦公室、藝術及培訓部、工程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鶴山市文化館編制10人,實有9人,離退休4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門預算表
表1
收支總體情況表
單位名稱: 單位:萬元
注:財政撥款收支情況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情況。
表2
收入總體情況表
單位名稱: 單位:萬元
表3
支出總體情況表
單位名稱: 單位:萬元
表4
財政撥款總體情況表
單位名稱: 單位:萬元
表5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單位名稱: 單位:萬元
表6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單位名稱: 單位:萬元
表7
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單位名稱: 單位:萬元
表8
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單位名稱: 單位:萬元
注:
1、行政經費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資、津貼及獎金、醫(yī)療費、住房補貼等(不包括離退休支出,包括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的在職人員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辦公及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 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設費、福利費、物業(yè)管理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一般購置費等公用經費支出。(非行政單位不納入統(tǒng)計范圍) (2)一般行政管理項目支出。具體包括出國費、招待費、會設費、辦公用房維修租賃、購置費(包括設備、計算機、車輛等)、干部培訓費、執(zhí)法部門辦案費、 信息網絡運行維護費等。
2、“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 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業(yè)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租用費 、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市直行政單位、事讓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外賓接待)費用。
表9
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單位名稱: 單位:萬元
注:如該部門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則本表為空。
表10
2017年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單位名稱: 單位:萬元
表11
2017年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單位名稱: 單位:萬元
第三部分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7年年本部門收入預算204.29萬元,比上年減少3.5萬元, 減少1.68%,主要原因是專項支出減少;支出預算204.29萬元,比上年減少3.5萬元, 減少1.68%,主要原因是專項支出減少。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7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3.1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0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3.1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接待費0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11.26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辦公費3.56萬元,勞務費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1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6萬元等。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1.5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1.5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一般公務用車);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17年本部門預算安排購置一般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六、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2017年本部門實現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0個,涉及財政撥款預算0萬元。
四、專業(yè)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顚S觅Y金收入等。
2.事業(yè)收入:指事業(yè)單位開展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3.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yè)收入”、“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房屋租金收入等。
5.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yè)收入”、“事業(yè)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yè)基金(事業(yè)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guī)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yè)事位按規(guī)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yè)基金和交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guī)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8.結轉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11.事業(yè)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yè)單位在專業(yè)業(yè)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fā)生的支出。
12.“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3.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yè)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