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第十一條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局近期處置的閑置土地有關情況(閑置土地的位置、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名稱、閑置時間、閑置原因等信息)公示如下:
1、土地使用權人:胡杰文;
2、位置:鶴山市鶴城鎮(zhèn)東南村委會九頭圩村;
3、土地出讓用途:工業(yè)用地;
4、土地面積:20502平方米;
5、約定動工開發(fā)時間:2006年8月8日前;
6、閑置時間:2007年8月8日;
7、閑置原因:政府原因(土地出讓用途與規(guī)劃用途不一致)。
我局已向土地使用權人送達《閑置土地認定書》(鶴自然閑認〔2023〕9號)。現(xiàn)予以公示,在閑置土地沒有處置完畢前,相關信息應當長期公開;閑置土地處置完畢后,將撤銷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