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鶴自然資征地字〔2024〕125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粵府土審(14)〔2024〕114號文批準,同意鶴山市人民政府征收鶴山市龍口鎮(zhèn)霄南股份經濟合作聯(lián)合社的集體土地合共0.2219公頃、折合3.3285畝。地類分別為耕地0畝、園地0畝、林地0畝、草地0畝、其他農用地3.3285畝、建設用地0畝、未利用地0畝。現(xiàn)將征地情況公告如下:
一、用地項目:鶴山市2023年度第四十六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
二、公告期限: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6月13日。
三、征地補償及支付對象:鶴山市龍口鎮(zhèn)霄南股份經濟合作聯(lián)合社的集體土地0.2219公頃、折合3.3285畝,征地綜合補償費按6.56萬元/畝計算(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青苗補償費)、合計21.835萬元。征地綜合補償費以現(xiàn)金方式支付,青苗補償由鶴山市龍口鎮(zhèn)人民政府補償給有關權利人。
四、補償登記:請在該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于2024年6月14日前到龍口鎮(zhèn)霄南村(聯(lián)系人:源慶健,13824013621)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xù)。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xù)的,其補償內容以鶴山市龍口鎮(zhèn)人民政府的調查結果為準。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14)〔2024〕114號文征地批復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征地實施單位:鶴山市龍口鎮(zhèn)人民政府
公告發(fā)布單位:鶴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
征收土地公告
鶴自然資征地字〔2024〕126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粵府土審(14)〔2024〕114號文批準,同意鶴山市人民政府征收鶴山市龍口鎮(zhèn)霄南村高水股份經濟合作社的集體土地合共1.5252公頃、折合22.878畝。地類分別為耕地0畝、園地0畝、林地0畝、草地0畝、其他農用地22.878畝、建設用地0畝、未利用地0畝?,F(xiàn)將征地情況公告如下:
一、用地項目:鶴山市2023年度第四十六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
二、公告期限: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6月13日。
三、征地補償及支付對象:鶴山市龍口鎮(zhèn)霄南村高水股份經濟合作社的集體土地1.5252公頃、折合22.878畝,征地綜合補償費按6.56萬元/畝計算(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青苗補償費)、合計150.0797萬元。征地綜合補償費以現(xiàn)金方式支付,青苗補償由鶴山市龍口鎮(zhèn)人民政府補償給有關權利人。
四、補償登記:請在該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于2024年6月14日前到龍口鎮(zhèn)霄南村(聯(lián)系人:源偉光,13750310223)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xù)。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xù)的,其補償內容以鶴山市龍口鎮(zhèn)人民政府的調查結果為準。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14)〔2024〕114號文征地批復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征地實施單位:鶴山市龍口鎮(zhèn)人民政府
公告發(fā)布單位:鶴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
附件1:征收土地批準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