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鶴山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二次會議,傳達貫徹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全省高質量發(fā)展大會、江門市高質量發(fā)展第一次推進會及鶴山市高質量發(fā)展現(xiàn)場工作會議精神,通過關于召開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的決定和有關事項,聽取和審議相關報告,通過人事任免。
鶴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馮細就主持會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黃建華、黃文、任文、朱貴明、儲涂應、歐衛(wèi)華等參加會議。副市長李海權,市監(jiān)察委員會、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各鎮(zhèn)人大主席等列席會議。
會議強調,全市各級人大要結合鶴山實際,抓好四個“堅持”:必須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必須堅持制造業(yè)當家和深入推進綠美廣東生態(tài)建設;必須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必須以更強的責任擔當全面支持政府施政。
會議決定,鶴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23年2月22日至23日在沙坪召開。會議建議議程為聽取和審議鶴山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及民生實事項目說明報告;審查和批準鶴山市2022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與2023年計劃草案的報告及2023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審查鶴山市2022年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2023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23年預算草案,批準鶴山市2022年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2023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及市本級2023年預算;聽取和審議鶴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鶴山市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鶴山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票決鶴山市政府2023年度民生實事項目。
會議還進行了人事任免。
鶴山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任命:
湯有為為鶴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梁智毅為鶴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李國華為鶴山市人民法院雅瑤人民法庭庭長;
雷永忠為鶴山市人民法院龍口人民法庭庭長;
李文雄為鶴山市人民法院鶴城人民法庭庭長;
陳洽勝為鶴山市人民法院宅梧人民法庭庭長。
免去:
湯有為的鶴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梁智毅的鶴山市人民法院龍口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李國華的鶴山市人民法院鶴城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雷永忠的鶴山市人民法院雅瑤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李文雄的鶴山市人民法院宅梧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陳洽勝的鶴山市人民法院鶴城人民法庭副庭長;
李淑珍的鶴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責任編輯:黃俊亮